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
建设单位:东融低空经济产业(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盐田区盐三路大水坑马峦山南隧道出口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为中小型直升机和无人机基地,以短途运输为主,年设计旅客吞吐量74.24万人次/年。主要建设内容:飞行区新建1条30m×400m跑道,设置11个直升机停机坪并设计相应的FATO及安全区;同步建设2栋塔楼,包含航管工作区、航展区、维修区、生活服务区、产业配套服务区、科普教育区等配套设施以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总用地44347.7m²,拟投资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00万元,占比5.83%。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东融低空经济产业(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3510665220 邮箱:shendenglong@szdbth.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43-45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23915009 邮箱:hanyuhuanjing@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机构接受委托,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评价机构初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
2、进一步现场踏勘和补充搜集资料,展开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受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本公示后,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或关心本项目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下载公示网址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东融低空经济产业(深圳)有限公司或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内容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东融低空经济产业(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